在重看一篇玛丽苏时期曾疯狂热爱的古早文。
自己的感情要靠别人提醒才能发现“哇原来我爱ta”,全世界都知道,只有当事人自己不知道;
求个婚套个钻戒代表“这两人相爱”,形式大于一切,所有付出只为交换到这一结果就停止了;
求婚=相爱的证明;
爱你=我愿意为你生孩子;
爱你=欺负你/逼迫你/让你去做任何打击你自尊的事情;
爱你=无条件接受你任何形势对尊严的践踏;
对方不遇到危机无法察觉自己深爱对方;
遇到问题从不交流沟通,思考解决方法,来个壁咚/强吻/打一炮之后就什么事都没了;
一方对另一方作出了不计回报没有任何负面心理的付出,被施与方总是能够死心塌地。
怎么说呢,个别条件单独拿出来看还勉强可以接受,毕竟不是所有感情戏都毫无狗血和俗套。
不过这么多问题都堆在一个作品里,实在过于夸张了……而且角色部分行为实在不合逻辑。
回头一看果然很尴尬,尴尬都溢出屏幕了。
毕业多年实在无法直视这么理想的“爱情”。
不想多说了……吸取教训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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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说一句,我觉得任何作者都应该赋予自己笔下的角色单独思考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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